1.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内容仅仅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本技术规范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款项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投标方承诺由此而引发的任何修改不产生合同价格的变更。
1.1.4 本技术规范和技术澄清最终版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1.6 本合同执行中同一参数出现不一致时,将按照满足工程质量及有利于招标方要求的原则修改确定。
1.1.7 单位:投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联系文件、技术资料、图纸、计算、仪表刻度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为国际计量单位(SI)制。
1.1.8 语言: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和商务信函等均使用中文,如果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